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李克强总理在做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鼓励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很明显,总理提到的工匠精神针对的是企业,却不知什么原因,文艺界,尤其是美术界竟也刮起了热议之风,某些媚政的单位和媒体组织了一帮书画界人士也大谈起所谓的工匠精神,试图从理论上来证明工匠精神对艺术、对艺术家有着如何如何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大有以工匠精神来指导艺术创作,甚至来等同艺术家精神。
我要批评的是,工匠精神再如何得重要,也绝不是艺术家精神!再如何得能工巧匠也绝不是艺术家。工、匠与“家”完全不是一个概念,更不在一个层次。过于升华工匠精神,或者过于降低艺术家标准,将工匠精神等同或混淆成艺术家精神,显然是荒诞可笑的。
殊不知能工巧匠仅是成为艺术家的必要条件之一,但绝不是唯一条件,它们之间不存在必然关系。现实中我们尊重工匠精神,也十分需要工匠精神,但拿工匠的标准和精神来衡量、裁定,或者规范艺术家,就未免显得张冠李戴。
我始终想不明白,作为真正的艺术家,本不应该对工匠精神如此青睐,如此大谈特谈,因为不具有高超的技能就不能称得上是一名艺术家,更不配做一名艺术家。这是无须过多讨论和含糊的地方。学习工匠精神,把艺术家与工匠精神相提并论,本身就是自降了标准。这里并非贬低工匠精神,而是艺术家本应该要有自身更高的追求和规范,没必要借能工巧匠的标准和风貌来裁量和表现自己。这也暴露出了当今艺术家的极度不自信,以及认识的肤浅与牵强,更是自身底子薄、能力差的体现。艺术家不能以艺术家的高标准来要求自己,那么只会变得越来越糟糕,越来越不像艺术,越来越不像艺术家。
或许正因为当前社会整体浮躁,极度缺乏忠诚敬业、认真负责、精益求精的态度,缺少能工巧匠的精神,我们开始了急声呼吁,表现出饥不择食的样子,才将工匠精神当作一个看似合理的艺术尺度来裁量艺术家与艺术创作,而完全不在乎是否已经降低了成为艺术家的标准。但一个正常的、健康的艺术环境,根本不需要这样的呼吁和裁量,更不需要这样的“牵强”与“精神共享”。
薛永年先生说艺术家必须是能工巧匠,王进玉先生说能工巧匠未必是艺术家,其他一些理论家也发表了看法。其实他们说的都没错,但都不全面,也都是“身在此山中”的观点,没有跳出来,站在一个相对开阔、相对准确的视角来看待工匠与艺术家的问题。也许这些先生们个个都很明白其中标准,但鉴于极不乐观的现实,也不得不人云亦云地强调起工匠精神,不得不以工匠的标准来要求艺术家,来纠正艺术界每况愈下的时风。这种降格以求的做法其实也正影射出现实的若干急切、无能与无奈。
(注:本文作者黑子,文化学者、文艺批评家)